1、为适应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需要,手术室净化,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手术室净化资质,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2、本建设标准使用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建在非洁净手术部(区)的沽净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工程项目。采用通风及空气调节的普通手术部(室)工程项目可参照执
3、清洁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现定。 4、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区的保护、建筑际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面追求装演。
*五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无菌手术室净化,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二)除已密封的产品外,被灭菌物品应当用合适的材料适当包扎,所用材料及包扎方式应当有利于空气排放、蒸汽穿透并在灭菌后能防止污染。在规定的温度和时
间内,被灭菌物品所有部位均应与灭菌介质充分接触。 *七十二条 干热灭菌符合以下要求: (一)干热灭菌时,山东手术室净化,灭菌柜腔室内的空气应当循环并保持正压,阻止非无菌空气进入。进入腔室的空气应当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高效过滤器应当经过完整性测试。 (二)干热灭菌用于去除热原时,验证应当包括细菌内毒素挑战试验。 (三)干热灭菌过程中的温度、时间和腔室内、外压差应当有记录。